第14章

馬秀梅被迫放開手中的頭髮,頭髮被扯得嗷嗷叫,“小賤人,我是你媽,你敢還手,你要遭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的,啊!啊!”

林初月也扯著她的頭髮,用力拉、使勁扯,“媽你的頭啊媽,你不配當我媽,要不是我命大都活不到現在,就準被扯我頭髮,不準我扯你頭髮?”

她從馬秀梅頭上扯下幾縷頭髮。

從大廳打到門外,鄭家的客廳烏煙瘴氣。

四人打成一團。

鄰居在外麵聽到裡麵的殺豬叫,趕緊去公安局報安和去保衛處叫人。

一個小時後,公安局。

幾個人頂著淩亂的頭髮和鼻青臉腫坐在公安對麵。

鄭華強被人通知趕來,臉色緊繃。

兒子女兒在家裡跟人打架都打到公安局,鄭家的臉都被丟儘了。

公安局有規定,直係親屬犯罪迴避不參與抓捕和審問,鄭延瑾不參與審問,公安都是他同事,對他的家庭情況還算瞭解幾分。

公安按照慣例詢問主要當事者的姓名、性彆、年齡、家庭住址、職業、家庭成員情況、有無打架前科……

“到底為什麼打架?誰先動的手?”

鄭延喬指著同樣旁邊鼻青臉腫的人,“林國棟!”

林國棟辯解說,“要不是那賤……丫頭激怒我,我也不會動手。”

馬秀梅牛氣沖沖、理直氣壯懟公安,“我打我女兒關你們什麼事情啊?全國那麼多打兒女老婆的怎麼也不見你們管管,我們的家事用不著你們多管閒事。”

農村那麼多打人的,有些打死老婆和孩子的都冇人管,城裡人就是矯情。

林初月冷笑,“誰是你女兒啊,我叫你一聲媽了嗎?想要女兒找自己親生女兒去。”

有個女公安同誌看到她對養母的態度這麼差,說了句公道話,“這位女同誌,冇有生養之恩也有養育之恩。”

馬秀梅聽到公安站在她那邊,得意地說,“你聽到了冇?人家公安同誌說得對,我養你這麼大,你花了我老林家多少錢?我現在讓你拿點錢孝順我,你還有臉搶回去?快把三百塊錢還我?再跟我回去嫁人,我就還認你這個女兒。”

林初月嗤笑道,“還有臉提三百塊?那三百塊你說是借的,說一有錢就還,出門兜裡都揣著三百塊,家裡不知道還藏著多少,裝窮騙錢,窮就有理是吧?還打著我的名義借錢,讓我裡外不是人。”

她又和對麵的公安說,“公安同誌,未經他人苦,莫勸他人善,我以前在她家過的豬狗不如的日子,還想把我騙回去嫁給打老婆的老男人,彩禮定金都收了,說不定叫我回去就把我直接送上人家門去知道的是嫁女兒,不知道是賣女兒呢。”

馬秀梅嚷嚷叫起來,“不要說得這麼難聽,誰家的女兒嫁人,不是那啥父母……命,媒婆……介紹,反正你是我女兒就得聽我的。”

“我不是你親生女兒,你的父母之命,媒所之言找你親生女兒去,我看你舍不捨得她嫁給那個家暴妻子的老鰥夫,你都不把我這個養女當人,我憑什麼要把你當媽。”

馬秀梅當然捨不得,又開始賣慘和道德綁架趴在桌子上哭喊,“賤丫頭,彆忘了是誰把你養大,你冇良心啊你……”

林初月懶得跟馬秀梅扯良心,她的良心隻對有良心的人,“你從小就對不好,對親生女兒如珠如寶,逮著我一個人剝削,我都懷疑你早就知道我不是你女兒。”

馬秀梅臉色一變,很快又被生氣掩蓋,聲音尖銳,“你胡說什麼,誰願意把自己女兒給彆人養啊,你一定會是想害我坐牢,公安同誌們,你一定要為我這個老太婆做主啊,我命苦怎麼養了這麼個白眼狼啊。”

林初月挑眉,“不是就不是,你緊張害怕什麼?心虛了嗎?”

這時代冇監控,這麼多年過去也找不到證據,拿她冇辦法。

這種家庭矛盾,冇有重傷,公安也管不了。

“安靜!安靜!”公安同誌覺得這麼吵下去也不是辦法,“鑒於雙方都是輕傷,先動手那方傷得更重,建議你們私下協商和解賠償,要是協商和解雙方都滿意,就不追究責任,要是不滿意我們按照規矩辦事。”

先動手的人為受害人,但是鑒於其對於矛盾的激化負有過錯,雙方都有錯,要是不協商調解,雙方都要拘留和罰款。

他們都不想被拘留留案底。

公安局門外。

林初月,“私了可以,隻要把林家欠鄭家的錢還回來就行,自行車算給你算一百五,小豬崽三十,還有其他雜七雜八的,看在老熟人的份上還五百。”

“五百?你搶錢呢?”馬秀梅打算賴賬,看她敢把自己怎麼樣,“要錢冇有,要命一條。”

林國棟說,“我們家養你的錢,你都還冇我們,那五百塊就當是你孝順爸媽了。”

林初月高血壓都上來了,“養我的錢?我六歲起就做家務,馬秀梅和你們兄弟三個什麼都不用乾,我在你們家乾了這麼久的活,還冇給工錢呢,一個月20塊錢,十二年2880塊錢,抹去零頭兩千八百,給錢吧。”

馬秀梅仗著兒子多,性格蠻橫,在村裡還冇人敢得罪,各種耍賴村委的人都拿她冇辦法。

竟然被一個小丫頭片子拿捏了,指著她的手抖成帕金森,“你,你……”

兩眼一翻一副要暈不暈的模樣。

“媽,媽……”

林初月掐她的人中把人弄醒。

“趕緊把人揹回去籌錢吧!限你們七天,冇錢還,自行車和雞鴨豬羊鵝通通都得拿來抵債。”

林國棟揹著馬秀梅撂下狠話,“林初月,你這個不孝女給我們等著。”

林初月雙手叉腰冷哼,“等著就等著,誰怕你!”